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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资产和实验物品自查的通知
发布人: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5-04-02 阅读:

       4月2日上午,资产处老师到学院检查学院的资产和实验物品管理工作。请各位老师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核查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会议通知》(2025-02-26)和《关于重申实验物品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2025-02-23)的精神,做好自查工作。谢谢。

       资产自查工作得重点是关注资产账实不相符、资产标签未粘贴、资产信息变动后未及时更新、固定资产仍由已退休人员保管、资产闲置或损坏等情况。如果资产标签有缺失,请及时到逸夫楼321室打印。

       实验物品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科研实验所需的实验室材料、低值品及易耗品,且不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物资。学校的实验物品使用管理要求如下:

       1、实验物品的入库保管、领用发放、回收处置等都要有专人负责,须做到验收严格、进出库手续清楚、账物记载及时、定期核对检查、保持账物相符。

       2、实验物品发生损耗、损坏或丢失时须及时办理报损消耗手续,确保账实相符,若涉及赔偿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物品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实验管理分中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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