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学工办审定,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环境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本科生)
环境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研究生)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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