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院2020年度非毕业班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2020年度素质评价;
2.2020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2020年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能力突出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奖、学习优秀奖)、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15﹞214号)和《环境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190228》。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8号)。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环境学院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190228》。
三、班级工作进程安排
1.3月25日前各年级完成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并开始公示
2.3月30日前报送先进个人名单
3.4月14日前完成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班长要带领其他班委认真负责且及时的推进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班主任和辅导员协调处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各班级负责干部应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制度和细则,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程序,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与班主任和辅导员保持充分、良好的信息沟通。
3.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辅导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仔细、准确地审核记实,记实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
五、有关问题说明
1.请每位同学参照记实证明样版如实申报记实(思想品德记实和综合能力记实)并向在学生事务系统上传规范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每一份证明材料须注明成果名称和应加分值),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工作进程安排)完成相关工作要求。
2.评奖评优期间,各班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应认真、负责、及时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如有问题,请汇总信息后及时反馈至学办。
联系人:丁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28008222,学办邮箱:hjxyxgb@zjgsu.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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