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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综合效益评价的通知
发布人:实验中心  发布日期:2021-02-28 阅读: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江工商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综合效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完全或主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出资购置、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以上、入库时间在20201231日前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评价内容为2020年度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评价方式

            遵循“分类评价、分级考核、绩优奖励”的原则,立足实际,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共享服务成效等方面工作。单台(套)价格在3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为学校重点管理对象。

      三、评价程序

            1.请各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结合使用台账、共享效益、成效产出等实际运行情况,一物一表,于2021331日前完成数据准备和证明材料的整理工作。

            2.线上填报将于202141日起开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填报和部门(学院)负责审核,资产处视情况对重点管理对象填报数据进行校内公示。线上填报流程说明待资产处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阶段。资产处结合数据采集结果和部门审核情况进行实地、台账、合同等信息核查,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综合评价2020年度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效益情况,评价结果经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四、其他事项

            根据资产处要求,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综合效益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审核、各级财政资金安排、部门设备购置与更新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后静,联系电话:653822。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环境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


环境学院实验中心

20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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